TD/T 1022-2009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
发布时间:2009-11-18 实施时间:2009-11-20


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

二、基本要求
1.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保证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2.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应根据规划要求,合理选取比例尺和图幅大小。
3.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应采用计算机辅助制图技术,制图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

三、制图内容
1.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应包括规划范围、规划基本内容、规划指标、规划措施等内容。
2.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应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资源分析图、土地利用结构图、土地利用控制区图、土地利用适宜性分区图等。

四、制图规范
1.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
2.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应采用计算机辅助制图技术,制图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
3.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应采用统一的符号和标注,符号和标注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
4.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应采用统一的色彩和线型,色彩和线型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

五、制图技术要求
1.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应采用计算机辅助制图技术,制图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
2.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应采用统一的制图软件和制图格式,制图软件和制图格式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
3.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应采用统一的数据格式和数据标准,数据格式和数据标准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

相关标准
GB/T 50322-2005 城市规划图式与编制规范
GB/T 50323-2005 城市规划地形图编制规范
GB/T 50324-2005 城市规划地貌图编制规范
GB/T 50325-2005 城市规划水系图编制规范
GB/T 50326-2005 城市规划绿地系统图编制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