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D/T 1021-2009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
发布时间:2009-11-18 实施时间:2009-11-20


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

二、基本要求
1. 制图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保证制图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2. 制图应根据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要求,合理选取比例尺和图幅大小。
3. 制图应注明比例尺、图名、制图单位、制图日期等基本信息。
4. 制图应注明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名称、编制单位、编制时间、批准时间等信息。
5. 制图应注明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范围、内容、目标、任务等信息。

三、制图内容
1. 制图应包括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地理信息、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方案等内容。
2. 制图应根据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要求,合理选取制图要素和符号,保证制图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3. 制图应注明各类土地利用现状、规划和实施方案的用地面积、比例、数量等信息。

四、制图规范
1. 制图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保证制图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2. 制图应采用计算机辅助制图技术,保证制图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3. 制图应采用统一的符号和标注,保证制图的规范性和可读性。
4. 制图应采用统一的颜色和线型,保证制图的美观性和可读性。

五、制图技术要求
1. 制图应采用计算机辅助制图技术,保证制图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2. 制图应采用统一的坐标系和投影方式,保证制图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3. 制图应采用统一的数据格式和数据结构,保证制图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4. 制图应采用统一的制图软件和版本,保证制图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六、制图质量要求
1. 制图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保证制图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2. 制图应保证图形的准确性和规范性,符号和标注的清晰可读。
3. 制图应保证图形的美观性和可读性,颜色和线型的协调统一。
4. 制图应保证图形的完整性和一致性,数据的正确性和完整性。

七、制图文件要求
1. 制图文件应采用国家标准格式,保证文件的可读性和可操作性。
2. 制图文件应注明文件名称、文件格式、文件大小、制图单位、制图日期等基本信息。
3. 制图文件应注明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名称、编制单位、编制时间、批准时间等信息。
4. 制图文件应注明制图要素和符号的含义和说明,保证文件的可读性和可操作性。

相关标准:
1. GB/T 50322-2019 城市总体规划制图规范
2. GB/T 50323-2019 乡村规划制图规范
3. GB/T 50324-2019 城市设计总体规划制图规范
4. GB/T 50325-2019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制图规范
5. GB/T 50326-2019 城市交通总体规划制图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