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建筑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艺术和科学价值。为了保护古建筑,需要进行保护工程,而保护工程的施工监理是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本标准旨在规范古建筑保护工程施工监理的要求,保证古建筑保护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1.基本要求
古建筑保护工程施工监理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保证监理人员具有相应的资格和经验,保证监理机构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保证监理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保证监理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2.监理程序
古建筑保护工程施工监理应当按照监理合同的约定进行,包括监理前期准备、监理过程管理、监理结果评价等环节。监理人员应当按照监理计划和监理方案进行监理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中的问题,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
3.监理内容
古建筑保护工程施工监理的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施工现场的检查、施工质量的监督、施工安全的监控、施工进度的控制、施工合同的履行情况的监督等。监理人员应当按照监理合同的约定进行监理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中的问题,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
4.监理报告
古建筑保护工程施工监理应当及时编制监理报告,报告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客观。监理报告应当包括监理工作的基本情况、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施工质量和安全情况、施工进度情况等内容。监理报告应当及时提交给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以便及时处理问题。
5.监理评价
古建筑保护工程施工监理应当进行监理评价,评价内容包括监理人员的工作质量、监理机构的服务质量、监理工作的效果等。监理评价应当客观、公正、科学,评价结果应当及时反馈给监理人员和监理机构,以便改进工作。
相关标准
GB 50009-2012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 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7-2017 钢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18-2018 建筑声学设计规范
GB 50019-2015 建筑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