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T 0063-2015
石质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规范
发布时间:2015-11-26 实施时间:2016-01-01


石质文物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艺术和科学价值。为了保护石质文物,需要进行保护工程勘察,以确定保护工程的具体方案和实施措施。本标准旨在规范石质文物保护工程勘察的基本要求、勘察内容、勘察方法、勘察报告编制等内容。

1. 基本要求
1.1 勘察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勘察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
1.2 勘察应遵循科学、规范、实用、经济的原则,确保勘察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1.3 勘察应遵循文物保护的原则,尊重文物的历史、文化和艺术价值,保护文物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2. 勘察内容
2.1 石质文物的基本情况,包括文物的名称、类别、年代、历史背景、文化价值等。
2.2 石质文物的现状,包括文物的保存状况、损坏情况、安全隐患等。
2.3 石质文物的保护需求,包括文物的保护目标、保护措施、保护效果等。
2.4 石质文物的周边环境,包括文物所处的地理环境、气候环境、人文环境等。

3. 勘察方法
3.1 实地勘察,包括对文物本身和周边环境的勘察。
3.2 文献资料调查,包括对文物相关的历史文献、考古报告、保护工程方案等的调查。
3.3 实验分析,包括对文物材料、结构、损坏原因等的实验分析。
3.4 专家论证,包括对勘察结果进行专家论证,确定保护工程的具体方案和实施措施。

4. 勘察报告编制
4.1 勘察报告应包括勘察的基本情况、勘察的内容、勘察的方法、勘察结果、保护工程方案等内容。
4.2 勘察报告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具有可读性和可操作性。
4.3 勘察报告应经勘察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并报送文物保护管理部门备案。

相关标准:
GB 50160-2015 建筑工程勘察规范
GB/T 50346-2015 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GB/T 50347-2015 文物保护工程验收规范
GB/T 50348-2015 文物保护工程质量评定规范
GB/T 50349-2015 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