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B/T 107-2013
能源管理体系 公共建筑管理组织认证要求
发布时间:2013-12-02 实施时间:2014-06-15


公共建筑是城市重要的基础设施,如学校、医院、政府机关、商场等,其能源消耗量占全社会能源消耗的比重较大。为了提高公共建筑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和排放,促进可持续发展,中国能源研究会能源管理专业委员会制定了 RB/T 107-2013 能源管理体系 公共建筑管理组织认证要求。

该标准要求公共建筑管理组织建立、实施、维护和持续改进能源管理体系,以确保能源消耗和排放符合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1. 建立能源管理体系
公共建筑管理组织应根据自身特点和能源消耗情况,制定能源管理体系文件,明确能源管理目标、政策、组织结构、职责和权限等,确保能源管理体系的有效实施。

2. 实施能源管理计划
公共建筑管理组织应制定能源管理计划,包括能源消耗分析、节能措施、能源管理措施、能源监测和评估等,确保能源消耗和排放符合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要求。

3. 资源管理
公共建筑管理组织应对能源消耗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制定能源消耗分析报告,分析能源消耗情况,确定节能措施和能源管理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4. 能源监测和评估
公共建筑管理组织应建立能源监测和评估体系,对能源消耗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5. 持续改进
公共建筑管理组织应持续改进能源管理体系,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和排放,促进可持续发展。

相关标准:
GB/T 23331-2012 能源管理体系要求
GB/T 50378-2019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T 51215-2015 公共建筑节能管理规范
GB/T 51216-2017 公共建筑节能评价标准
GB/T 51217-2017 公共建筑节能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