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临床检验是指通过对被害人、嫌疑人、罪犯等人体样本的检验,为司法机关提供科学的证据,以保障司法公正。法医临床检验的结果直接关系到案件的判决结果,因此必须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RB/T 192-2015法医临床检验规范的制定,就是为了规范法医临床检验工作,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障司法公正,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该标准规定了法医临床检验的检验流程、质量控制、检验报告等方面的要求。其中,检验流程包括样本采集、样本处理、检验方法、检验结果判定等环节。样本采集是法医临床检验的第一步,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以保证样本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样本处理是指对采集到的样本进行处理,以便进行后续的检验。检验方法是指对样本进行检验的方法,必须选择适当的方法,并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操作。检验结果判定是指对检验结果进行判定,必须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判定,以保证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质量控制是法医临床检验的重要环节,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质量控制包括内部质量控制和外部质量控制。内部质量控制是指对检验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质量控制,以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外部质量控制是指对检验结果进行比对,以评估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检验报告是法医临床检验的最终结果,必须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检验报告必须包括样本信息、检验方法、检验结果、结果判定等内容,必须准确、清晰、完整。
相关标准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19002-2008 质量管理体系审核指南
GB/T 19003-2016 质量管理体系第三方审核
GB/T 19011-2016 管理体系审核指南
GB/T 19012-2008 信息技术项目管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