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B/T 207-2016
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实验室日常管理评价指南
发布时间:2016-06-22 实施时间:2017-02-01


强制性产品认证是指国家对某些产品的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要求,必须通过认证机构的检测和评价,才能上市销售。而实验室则是进行产品检测和评价的重要场所,实验室的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直接影响着产品的质量和认证的有效性。因此,本标准的制定就是为了规范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实验室的日常管理评价,提高实验室的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确保实验室的测试结果准确可靠,保证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有效性和公正性。

本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实验室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要求。实验室应该建立健全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确保实验室的管理和运作顺畅。

2.实验室的设备和环境要求。实验室应该配备符合要求的检测设备和仪器,保证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同时,实验室的环境应该符合相关的要求,保证测试结果不受外界环境的影响。

3.实验室的人员要求。实验室应该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他们应该具备相关的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完成检测和评价工作。

4.实验室的质量管理要求。实验室应该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记录和报告等,确保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5.实验室的技术能力要求。实验室应该具备相关的技术能力,能够独立完成检测和评价工作。同时,实验室应该定期进行技术能力评价,确保技术能力的持续提高。

本标准的实施可以提高实验室的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确保实验室的测试结果准确可靠,保证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有效性和公正性。同时,本标准也可以为实验室的日常管理提供指导和参考,促进实验室的持续发展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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