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B/T 211-2016
组织温室气体排放核查通用规范
发布时间:2016-12-01 实施时间:2017-06-01


温室气体排放是全球气候变化的主要原因之一,为了减缓气候变化的影响,各国纷纷制定了温室气体排放减排目标,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而组织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是实现减排目标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组织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举措。

本标准规定了组织温室气体排放核查的基本要求、核查方法、核查数据处理和报告编制等内容。其中,基本要求包括核查的目的、范围、对象、周期等;核查方法包括直接测量法、间接测量法和估算法等;核查数据处理包括数据收集、计算、校核和调整等;报告编制包括报告内容、格式和提交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组织的温室气体排放核查,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政府机构、非营利组织等。组织应当按照本标准的要求进行温室气体排放核查,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核查结果。

相关标准
-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指南
- GB/T 19580-2017 企业社会责任指南
- GB/T 27922-2011 能源管理体系要求
- GB/T 50378-2019 建筑节能评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