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B/T 218-2017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机动车检验机构要求
发布时间:2017-10-16 实施时间:2018-05-01


机动车检验机构是保障机动车安全运行的重要环节,其资质认定和能力评价是保证机动车检验质量的重要保障。本标准旨在规范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的要求,提高机动车检验机构的检验能力和服务质量,保障机动车安全运行。

一、机构基本条件
机动车检验机构应具备法人资格,有固定的检验场地和检验设备,有符合国家标准的检验设备和检验工具,有符合国家标准的检验环境和检验条件,有符合国家标准的检验方法和检验标准,有符合国家标准的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有符合国家标准的质量保证和安全保障措施,有符合国家标准的信息管理系统。

二、人员条件
机动车检验机构应有专业的检验人员,具备相应的学历和职业资格证书,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技能水平,能够熟练掌握检验方法和检验标准,能够正确判断检验结果和发现隐患问题,能够及时处理检验异常情况和提供专业的技术服务。

三、检验设备条件
机动车检验机构应有符合国家标准的检验设备和检验工具,能够满足不同类型机动车的检验要求,能够准确测量和检测机动车的各项技术指标,能够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四、检验环境条件
机动车检验机构应有符合国家标准的检验环境和检验条件,能够保证检验场地的平整度、光照度、通风度、温度和湿度等指标符合要求,能够保证检验场地的安全性和卫生性。

五、检验方法条件
机动车检验机构应有符合国家标准的检验方法和检验标准,能够正确使用检验方法和检验标准,能够根据不同类型机动车的检验要求进行检验,能够正确判断检验结果和发现隐患问题。

六、检验记录条件
机动车检验机构应有符合国家标准的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能够正确记录检验过程和检验结果,能够保证检验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能够及时提供检验报告和技术咨询服务。

七、检验报告条件
机动车检验机构应有符合国家标准的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能够正确记录检验过程和检验结果,能够保证检验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能够及时提供检验报告和技术咨询服务。

八、质量保证条件
机动车检验机构应有符合国家标准的质量保证措施,能够保证检验过程和检验结果的质量,能够及时处理检验异常情况和提供专业的技术服务,能够不断改进和提高检验质量和服务水平。

九、安全保障条件
机动车检验机构应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保障措施,能够保证检验场地和检验设备的安全性,能够保证检验人员和机动车的安全,能够及时处理检验安全事故和提供应急救援服务。

十、信息管理条件
机动车检验机构应有符合国家标准的信息管理系统,能够保证检验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能够及时处理检验信息和提供信息查询服务,能够不断改进和提高信息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相关标准
GB/T 18411-2015 机动车检验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18412-2015 机动车检验机构人员资格认定规则
GB/T 18413-2015 机动车检验机构检验设备和检验工具要求
GB/T 18414-2015 机动车检验机构检验环境和检验条件要求
GB/T 18415-2015 机动车检验机构检验方法和检验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