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B/T 242.3-2018
绿色产品认证机构要求 第3部分 可再生能源利用
发布时间:2018-06-04 实施时间:2018-12-01


随着全球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绿色产品的认证越来越受到关注。可再生能源是绿色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利用对于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了保证绿色产品的可再生能源利用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本标准制定了绿色产品认证机构在可再生能源利用方面的要求。

1. 认证机构的组织结构
认证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组织结构,包括管理层、技术部门、认证部门等。管理层应当具备相关的管理经验和技能,技术部门应当具备相关的技术能力和经验,认证部门应当具备相关的认证经验和技能。

2. 人员素质
认证机构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包括可再生能源的知识、认证流程的知识、认证标准的知识等。认证机构应当对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关的素质和能力。

3. 认证流程
认证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认证流程,包括申请、审核、认证、监督等环节。认证机构应当根据相关标准和要求,对申请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申请进行认证,并对认证后的产品进行监督。

4. 认证标准
认证机构应当根据相关标准和要求,制定可再生能源利用的认证标准。认证标准应当包括可再生能源的种类、利用率、环境影响等方面的要求,确保认证的产品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要求。

相关标准
- GB/T 30199-2013 绿色产品评价术语和定义
- GB/T 32256-2015 绿色产品标志
- GB/T 32257-2015 绿色产品评价指南
- GB/T 32258-2015 绿色产品认证规则
- GB/T 32259-2015 绿色产品认证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