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B/T 261-2018
陶瓷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规范
发布时间:2018-06-04 实施时间:2018-12-01


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陶瓷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

二、术语和定义
2.1 温室气体
指对地球表面温度有影响的气体,包括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氟氯烃等。

2.2 排放源
指温室气体排放的来源,包括燃烧、生产过程、废弃物处理等。

2.3 排放因子
指单位时间内排放源排放的温室气体量。

2.4 排放量
指单位时间内排放源排放的温室气体总量。

2.5 排放强度
指单位时间内单位产值或单位面积排放的温室气体量。

2.6 排放核查
指对温室气体排放源进行实地测量、数据采集、数据处理和报告编制的过程。

三、技术要求
3.1 排放核查的目的是确定温室气体排放量和排放强度,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管理提供依据。

3.2 排放核查应根据企业的生产工艺、设备和排放源的特点,选择合适的测量方法和仪器设备。

3.3 排放核查应在正常生产条件下进行,避免在停产或维修期间进行。

3.4 排放核查应包括温室气体种类、排放源、排放量、排放强度等内容。

3.5 排放核查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进行,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四、方法和程序
4.1 确定排放源
根据企业生产工艺和设备,确定温室气体排放源。

4.2 测量方法和仪器设备
根据排放源的特点,选择合适的测量方法和仪器设备。

4.3 数据采集
采用现场测量和数据记录的方式,获取排放源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和排放强度数据。

4.4 数据处理
对采集的数据进行处理,计算出温室气体排放量和排放强度。

4.5 报告编制
根据数据处理结果,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报告。

五、数据处理和报告编制要求
5.1 数据处理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进行,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5.2 报告编制应包括温室气体种类、排放源、排放量、排放强度等内容。

5.3 报告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相关标准
GB/T 18920-2002 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GB/T 25771-2010 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规范
GB/T 31574-2015 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规范
HJ/T 397-2007 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规范
HJ/T 398-2007 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数据处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