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B/T 060.3-2021
司法鉴定/法庭科学能力验证实施指南 第3部分:法医毒物鉴定
发布时间:2021-11-04 实施时间:2022-01-01
法医毒物鉴定是指通过对人体、动物、植物、环境等样品中毒物的检测、分析和鉴定,确定毒物种类、浓度、来源、作用机理、致死原因等问题的科学技术。法医毒物鉴定是司法鉴定的重要领域之一,对于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等的审判和调查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标准规定了法医毒物鉴定的能力验证要求,包括能力验证的内容和方法、评价标准和结果的处理等。能力验证是指对法医毒物鉴定人员的技术能力进行检验和评价的过程,是保证司法鉴定质量的重要手段。
能力验证的内容包括毒物检测、毒物分析、毒物鉴定等方面的技术能力。能力验证的方法包括实验室内能力验证和实验室间能力验证两种方式。实验室内能力验证是指在同一实验室内进行的能力验证,主要检验法医毒物鉴定人员的技术操作能力和实验室管理能力。实验室间能力验证是指在不同实验室之间进行的能力验证,主要检验法医毒物鉴定人员的技术能力和实验室管理能力。
能力验证的评价标准包括技术操作能力、实验室管理能力和质量控制能力等方面。评价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情况,评价结果的处理应根据评价标准进行。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法医毒物鉴定的司法鉴定人员、法医毒物鉴定实验室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等。
相关标准
- GB/T 21415-2008 司法鉴定 能力验证通用要求
- GB/T 21416-2008 司法鉴定 能力验证实施指南
- GB/T 21417-2008 司法鉴定 能力验证结果处理
- GB/T 21418-2008 司法鉴定 能力验证报告编制
- GB/T 21419-2008 司法鉴定 能力验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