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B 2803-1991
高炉用自焙炭块
发布时间:1991-05-04 实施时间:1992-01-01
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高炉用自焙炭块的生产和质量检验。
二、技术要求
1. 煤焦比:自焙炭块的煤焦比应符合高炉冶炼工艺要求。
2. 热值:自焙炭块的低位发热量应不低于28MJ/kg。
3. 灰分:自焙炭块的灰分应不超过12%。
4. 硫分:自焙炭块的硫分应不超过0.8%。
5. 粒度:自焙炭块的粒度应符合高炉冶炼工艺要求。
三、试验方法
1. 煤焦比的测定方法按照GB/T 214-2007《焦炭和焦炉煤试样制备方法》进行。
2. 热值的测定方法按照GB/T 213-2008《煤的热值和全水分测定》进行。
3. 灰分的测定方法按照GB/T 212-2008《煤的灰分分析方法》进行。
4. 硫分的测定方法按照GB/T 387-2008《煤的硫分测定》进行。
5. 粒度的测定方法按照GB/T 5751-2006《焦炭和焦炉煤粒度分析方法》进行。
四、检验规则和标志
1. 自焙炭块应按照本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2. 自焙炭块应在包装上标明产品名称、规格、批号、生产日期等信息。
五、包装、运输及贮存
1. 自焙炭块应采用无污染、无损伤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
2. 自焙炭块在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防潮、防晒、防雨、防污染。
3. 自焙炭块在贮存过程中应存放在干燥、通风、无污染的地方。
相关标准
GB/T 214-2007 焦炭和焦炉煤试样制备方法
GB/T 213-2008 煤的热值和全水分测定
GB/T 212-2008 煤的灰分分析方法
GB/T 387-2008 煤的硫分测定
GB/T 5751-2006 焦炭和焦炉煤粒度分析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