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B 4016-1991
玻璃熔窑用耐火制品抽样和验收方法
发布时间:1991-05-04 实施时间:1992-01-01
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玻璃熔窑用耐火制品的抽样和验收。
二、抽样
1. 抽样方法
耐火制品的抽样应按照生产批次进行,每批次不超过1000t,每个规格不超过500t。抽样应在生产过程中进行,抽样数量应根据生产批次的大小和规格的多少确定。抽样应在生产过程中进行,抽样点应在生产批次的不同位置进行,以保证抽样的代表性。
2. 抽样数量
抽样数量应根据生产批次的大小和规格的多少确定,每个规格不少于3个,每个规格的抽样数量应根据生产批次的大小和规格的多少确定。
3. 抽样方法
抽样应采用无损破坏的方法进行,抽样点应在生产批次的不同位置进行,以保证抽样的代表性。
三、验收
1. 外观质量
耐火制品的外观应无明显的裂纹、破损、变形、烧结不良等缺陷。
2. 尺寸偏差
耐火制品的尺寸偏差应符合设计要求。
3. 物理性能
耐火制品的物理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4. 化学成分
耐火制品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设计要求。
5. 标志
耐火制品应有明显的标志,标志应包括生产厂家、生产日期、规格、批次等信息。
四、包装、运输和贮存
1. 包装
耐火制品应采用适当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以保证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不受损坏。
2. 运输
耐火制品应采用适当的运输工具进行运输,以保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
3. 贮存
耐火制品应存放在干燥、通风、无酸碱气体和其他有害气体的环境中,以保证其质量。
相关标准
- GB/T 3003-2002 火炬石制品抽样和验收方法
- GB/T 3004-2002 轻质隔热砖抽样和验收方法
- GB/T 3005-2002 耐火砖抽样和验收方法
- GB/T 3006-2002 耐火泥抽样和验收方法
- GB/T 3007-2002 耐火混凝土抽样和验收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