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B/T 4563-2016
钢结构产品标志、包装、贮存、运输及质量证明书
发布时间:2016-10-22 实施时间:2017-04-01
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钢结构产品的标志、包装、贮存、运输及质量证明书。
二、标志要求
1. 钢结构产品应在明显位置标注产品名称、规格、材质、批号、生产厂家名称、生产日期等信息。
2. 标志应清晰、牢固、不易脱落。
3. 钢结构产品的标志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
三、包装要求
1. 钢结构产品应采用适当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以保证产品在运输、贮存过程中不受损坏。
2. 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
3. 包装材料应符合环保要求。
四、贮存要求
1. 钢结构产品应存放在干燥、通风、无腐蚀性气体的仓库内。
2. 钢结构产品应与其他材料隔离存放,避免相互碰撞、挤压等情况。
3. 钢结构产品应按照规格、材质、批号等信息分类存放,方便管理和使用。
4. 钢结构产品的贮存时间不应超过规定的有效期限。
五、运输要求
1. 钢结构产品应采用适当的运输工具进行运输,以保证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
2. 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防潮、防晒、防震、防碰撞等措施。
3. 钢结构产品的运输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
六、质量证明书要求
1. 钢结构产品应附有质量证明书,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材质、批号、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名称、检验机构名称、检验结果等信息。
2. 质量证明书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
相关标准
GB/T 700-2006 碳素结构钢
GB/T 1591-2008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GB/T 3077-2015 合金结构钢
GB/T 706-2016 热轧钢型钢
GB/T 9787-2008 热轧等边角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