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B/T 4256.4-2018
钢铁行业海水淡化技术规范 第4部分:浓含盐海水综合利用
发布时间:2018-10-22 实施时间:2019-04-01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越来越大,而海水淡化技术成为解决水资源短缺的重要手段之一。钢铁行业作为我国重要的基础产业之一,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量浓含盐海水也需要得到合理的利用。本标准旨在规范钢铁行业浓含盐海水综合利用的技术要求,保障钢铁行业生产过程中的水资源利用效率和环境保护。

1. 技术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钢铁行业浓含盐海水综合利用的技术要求,包括水质要求、处理效果要求、设备选型要求等。其中,水质要求包括总溶解固体、氯离子、硫酸盐、硬度等指标;处理效果要求包括回收率、浓缩倍数、废水排放标准等指标;设备选型要求包括反渗透设备、蒸发结晶设备、离子交换设备等。

2. 工艺流程
本标准规定了钢铁行业浓含盐海水综合利用的工艺流程,包括预处理、反渗透、蒸发结晶、离子交换等环节。其中,预处理包括混凝、沉淀、过滤等;反渗透包括一级反渗透、二级反渗透等;蒸发结晶包括多效蒸发、闪蒸等;离子交换包括阴离子交换、阳离子交换等。

3. 设备选型
本标准规定了钢铁行业浓含盐海水综合利用的设备选型要求,包括反渗透设备、蒸发结晶设备、离子交换设备等。其中,反渗透设备包括膜元件、膜壳体、膜组件等;蒸发结晶设备包括多效蒸发器、闪蒸器等;离子交换设备包括阴离子交换树脂、阳离子交换树脂等。

4. 运行管理
本标准规定了钢铁行业浓含盐海水综合利用的运行管理要求,包括设备运行、水质监测、设备维护等。其中,设备运行包括设备启停、设备调试等;水质监测包括在线监测、定期取样等;设备维护包括设备清洗、设备更换等。

相关标准
GB/T 18920-2002 钢铁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18922-2002 钢铁企业水资源利用标准
GB/T 18923-2002 钢铁企业水回用标准
GB/T 18924-2002 钢铁企业水循环利用标准
GB/T 18925-2002 钢铁企业水处理设施设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