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B/T 6001-2022
钢铁企业综合污水回用于净循环水系统水质技术要求
发布时间:2022-09-30 实施时间:2023-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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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钢铁企业的生产水平不断提高,但同时也带来了大量的废水排放问题。为了减少对环境的影响,钢铁企业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对废水进行处理和回用。本标准旨在规定钢铁企业综合污水回用于净循环水系统的水质技术要求,以保证回用水的质量和安全性。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钢铁企业综合污水回用于净循环水系统的水质技术要求。
2.水质指标
2.1 总悬浮物(TSS)≤30mg/L
2.2 生化需氧量(BOD5)≤10mg/L
2.3 化学需氧量(COD)≤50mg/L
2.4 氨氮(NH3-N)≤5mg/L
2.5 总磷(TP)≤0.5mg/L
2.6 总氮(TN)≤10mg/L
2.7 pH值为6.5~8.5
3.处理工艺
3.1 综合污水处理工艺应采用生物处理和物理化学处理相结合的方式。
3.2 生物处理采用好氧生物处理和厌氧生物处理相结合的方式。
3.3 物理化学处理采用混凝、沉淀、过滤等工艺。
4.设备选型
4.1 生物处理设备应选用活性污泥法、MBR法等。
4.2 物理化学处理设备应选用混凝沉淀池、过滤器等。
5.运行管理
5.1 应建立完善的运行管理制度,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5.2 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寿命。
5.3 应定期对回用水进行监测,确保回用水的水质符合要求。
相关标准:
GB 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18918-2002 工业循环冷却水水质
GB/T 18920-2002 工业给水水质
GB/T 18921-2002 工业用水水质
GB/T 18922-2002 工业废水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