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 3438-1992
船舶修理防火、防爆安全要求
发布时间:1993-01-08 实施时间:1993-07-01
船舶修理是一项复杂的工作,涉及到多个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其中安全问题尤为重要。CB 3438-1992标准规定了船舶修理过程中的防火、防爆安全要求,包括以下内容:
1. 船舶修理现场应设置专门的防火、防爆安全区域,对易燃易爆物品进行分类存放,并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
2. 船舶修理现场应配备专门的消防器材和防爆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水带、防爆手套等。
3. 船舶修理现场应设置专门的通风设备,保证空气流通,防止气体积聚引发爆炸。
4. 船舶修理现场应设置专门的电气设备,保证电气安全,防止电火灾。
5. 船舶修理现场应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现场安全,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6. 船舶修理现场应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CB 3438-1992标准的实施,可以有效地保障船舶修理过程中的安全,避免事故的发生,保护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相关标准
GB 50140-2005 船舶修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156-2012 船舶修理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GB/T 19201-2008 船舶焊接质量评定标准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