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工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档案管理工作对于保障船舶工业的发展和历史文化的传承具有重要意义。实物档案是船舶工业档案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各种船舶、机械、设备、工具、模型、照片、图纸等实物资料。本标准旨在规范船舶工业实物档案的管理,保证实物档案的完整性、可靠性和安全性。
1. 实物档案的收集
实物档案的收集应当按照档案管理的规定进行,包括收集范围、收集方式、收集时间等方面的要求。收集的实物档案应当具有完整的信息,包括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厂家、生产日期、使用单位、使用情况等内容。
2. 实物档案的整理
实物档案的整理应当按照档案管理的规定进行,包括分类、编号、标识、登记等方面的要求。实物档案应当按照不同的类别进行分类,编号应当具有唯一性,标识应当清晰明确,登记应当及时准确。
3. 实物档案的保管
实物档案的保管应当按照档案管理的规定进行,包括保管环境、保管设施、保管人员等方面的要求。实物档案应当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火、防盗等条件,保管设施应当符合安全、稳定、可靠的要求,保管人员应当具有档案管理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4. 实物档案的利用
实物档案的利用应当按照档案管理的规定进行,包括利用方式、利用范围、利用时间等方面的要求。实物档案应当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其历史价值和文化意义,为船舶工业的发展和研究提供有力支持。
5. 实物档案的销毁
实物档案的销毁应当按照档案管理的规定进行,包括销毁程序、销毁方式、销毁时间等方面的要求。实物档案应当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销毁,销毁时间应当及时准确。
相关标准
GB/T 15834-2011 档案管理术语
GB/T 15835-2011 档案管理规范
GB/T 15836-2011 档案管理文件编制规则
GB/T 15837-2011 档案管理文件格式规范
GB/T 15838-2011 档案管理文件传递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