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T 3495.13-1997
船舶工业档案管理规则 科研
发布时间:1997-12-26 实施时间:1998-06-01
船舶工业是我国重要的支柱产业之一,科研是船舶工业发展的重要保障。科研档案是科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具有重要意义。因此,科研档案的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本标准规定了船舶工业科研档案的管理要求,包括档案的组成、分类、保管、利用等方面的内容。具体如下:
1. 档案的组成
船舶工业科研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验收、结题等相关材料;
(2)科研成果的研究报告、论文、专利等相关材料;
(3)科研过程中的实验记录、数据、图片等相关材料;
(4)科研人员的个人档案和科研团队的档案等相关材料。
2. 档案的分类
船舶工业科研档案应当按照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人员等方面进行分类,便于管理和利用。
3. 档案的保管
船舶工业科研档案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保管,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可查阅性。同时,应当制定档案保管制度,明确档案的保管责任和管理流程。
4. 档案的利用
船舶工业科研档案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保密要求,合理利用档案资源,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同时,应当制定档案利用制度,明确档案利用的程序和要求。
相关标准
GB/T 15834-2011 档案管理规范
GB/T 15836-2011 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
GB/T 15837-2011 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
GB/T 15838-2011 档案保管规范
GB/T 15839-2011 档案利用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