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T 3495.12-1997
船舶工业档案管理规则 档案管理部门职责
发布时间:1997-12-26 实施时间:1998-06-01


船舶工业档案管理是指对船舶工业生产、科研、设计、试验、检验、质量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各类档案进行管理、保管、利用和服务的工作。船舶工业档案管理部门是船舶工业档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船舶工业档案管理的主体。

本标准规定了船舶工业档案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以下方面:

1. 组织机构:船舶工业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明确各级档案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2. 职责:船舶工业档案管理部门应当负责船舶工业档案的管理、保管、利用和服务工作,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开展档案管理工作。

3. 人员配备:船舶工业档案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业的档案管理人员,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专业化和规范化。

4. 档案管理制度:船舶工业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制定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5. 档案管理工作程序:船舶工业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制定档案管理工作程序,明确档案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和流程,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6. 档案管理工作的质量控制:船舶工业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工作的质量控制机制,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质量。

7. 档案管理工作的评价:船舶工业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评价,及时发现问题,改进工作,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相关标准
GB/T 15834-1995 船舶工业档案管理规范
GB/T 15835-1995 船舶工业档案管理术语
GB/T 15836-1995 船舶工业档案管理文件编制规则
GB/T 15837-1995 船舶工业档案管理文件管理规则
GB/T 15838-1995 船舶工业档案管理文件传递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