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T 3751-1995
燃油—废气组合式锅炉技术条件
发布时间:1995-12-19 实施时间:1996-08-01
燃油—废气组合式锅炉是一种利用燃油和废气两种能源进行加热的锅炉。该锅炉具有节能、环保、高效等优点,被广泛应用于工业生产中。
本标准规定了燃油—废气组合式锅炉的技术条件,包括以下内容:
1. 结构要求:燃油—废气组合式锅炉应具有合理的结构设计,易于安装、维护和保养。锅炉的主要部件应采用耐高温、耐腐蚀的材料制造。
2. 性能要求:燃油—废气组合式锅炉应具有稳定的燃烧性能,热效率高,废气排放符合国家环保要求。锅炉应具有完善的自动控制系统,能够实现自动点火、自动调节、自动保护等功能。
3. 试验方法:本标准规定了燃油—废气组合式锅炉的试验方法,包括外观检查、安全阀试验、水压试验、燃烧试验、废气排放试验等。
4. 检验规则和标志:燃油—废气组合式锅炉应按照本标准的要求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锅炉应在明显位置标注产品名称、型号、生产厂家、出厂日期等信息。
5. 包装、运输、贮存:燃油—废气组合式锅炉应采用适当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以确保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锅炉在贮存过程中应避免受潮、受阳光直射等不利因素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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