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T 4220-2013
鹅颈式通风筒
发布时间:2013-04-25 实施时间:2013-09-01


鹅颈式通风筒是船舶通风系统中的一种重要设备,用于排放船舱内的废气和换取新鲜空气。本标准适用于船舶通风系统中的鹅颈式通风筒。

1. 技术要求
1.1 材料
鹅颈式通风筒的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1)筒体、鹅颈、法兰等部件应采用碳钢或不锈钢材料;
(2)密封圈应采用耐油、耐酸碱、耐高温的橡胶材料。

1.2 设计要求
鹅颈式通风筒的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1)筒体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能够承受船舶在航行中的振动和冲击;
(2)鹅颈应具有良好的气流导向性能,能够使废气和新鲜空气充分混合;
(3)法兰连接应牢固可靠,密封性能好。

1.3 尺寸和公差
鹅颈式通风筒的尺寸和公差应符合以下要求:
(1)筒体长度公差不应超过±5mm;
(2)鹅颈长度公差不应超过±5mm;
(3)法兰直径公差不应超过±1mm。

2. 试验方法
2.1 外观检查
应对鹅颈式通风筒进行外观检查,检查其表面是否平整、无裂纹、无气泡、无明显划痕等。

2.2 尺寸检查
应对鹅颈式通风筒进行尺寸检查,检查其长度、直径等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2.3 密封性能检查
应对鹅颈式通风筒进行密封性能检查,检查其法兰连接处是否密封可靠。

3. 检验规则和标志
3.1 检验规则
鹅颈式通风筒的检验应符合以下规则:
(1)出厂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尺寸检查和密封性能检查;
(2)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3.2 标志
鹅颈式通风筒应在其表面标注以下内容:
(1)生产厂家名称、地址;
(2)产品名称、型号、规格;
(3)出厂日期;
(4)检验合格标志。

4. 包装、运输、贮存
4.1 包装
鹅颈式通风筒应采用适当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以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损坏。

4.2 运输
鹅颈式通风筒在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防潮、防震、防晒等,以保证其质量不受影响。

4.3 贮存
鹅颈式通风筒在贮存过程中应放置在干燥、通风、无腐蚀性气体的环境中,以防止其受潮、生锈等。

相关标准
GB/T 1184-1996 机械制品用碳素钢铸件
GB/T 1220-2007 不锈钢棒材
GB/T 1804-2000 一般技术要求的公差
GB/T 20066-2006 船舶通风系统设计规范
GB/T 2828.1-2012 采样检验程序及表格的制定和使用 第1部分:按计数值接受质量等级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