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工业是我国重要的支柱产业之一,其发展离不开档案管理的支持。档案是船舶工业的重要资料,对于保证船舶工业的正常运转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制定一套科学的档案工作程序,对于船舶工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本标准规定了船舶工业档案管理规则中的档案工作程序,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编制、保管、利用和销毁等环节。具体内容如下:
1. 档案的收集
船舶工业档案的收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包括船舶设计、制造、修理、改装、拆解等各个环节的档案。收集的档案应当经过鉴定和分类,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
2. 档案的整理
档案的整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包括档案的分类、整理、编目、装订等环节。整理后的档案应当具有清晰的档案目录和档案编号,方便查阅和利用。
3. 档案的编制
档案的编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包括档案的编写、审核、批准等环节。编制的档案应当具有规范的格式和内容,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 档案的保管
档案的保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包括档案的存放、保护、检索等环节。保管的档案应当具有完整的档案资料和档案保管记录,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5. 档案的利用
档案的利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包括档案的查阅、复制、借阅等环节。利用的档案应当具有清晰的档案目录和档案编号,方便查阅和利用。
6. 档案的销毁
档案的销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包括档案的鉴定、审批、销毁等环节。销毁的档案应当具有完整的档案销毁记录,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相关标准
GB/T 15834-2011 船舶工业档案管理规则
GB/T 15835-2011 船舶工业档案鉴定规则
GB/T 15836-2011 船舶工业档案分类与编目规则
GB/T 15837-2011 船舶工业档案保管规则
GB/T 15838-2011 船舶工业档案利用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