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干粮库是船舶上存放食品的重要场所,其空气调节与通风设计对于保证食品质量和船员健康至关重要。CB/T 3817-1998《船舶干粮库的空气调节与通风设计条件和计算基准》是我国船舶干粮库空气调节与通风设计的标准,下面将对该标准进行介绍。
1. 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船舶干粮库的空气调节与通风设计。
2.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中使用的术语和定义与GB 50034-2013《建筑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相同。
3. 设计条件
3.1 温度
船舶干粮库内的温度应控制在5℃~25℃之间,最高温度不得超过30℃。
3.2 相对湿度
船舶干粮库内的相对湿度应控制在60%~75%之间。
3.3 气流速度
船舶干粮库内的气流速度应控制在0.1m/s~0.2m/s之间。
3.4 气流方向
船舶干粮库内的气流方向应为水平或垂直,不得呈斜向。
3.5 气流分布
船舶干粮库内的气流应均匀分布,不得出现死角。
4. 设计计算
4.1 通风量计算
船舶干粮库的通风量应根据库房面积、库房高度、库房内部热负荷和库房内部人员数等因素进行计算。
4.2 空调负荷计算
船舶干粮库的空调负荷应根据库房内部热负荷、库房内部人员数、库房内部设备功率等因素进行计算。
5. 设计要求
5.1 通风系统
船舶干粮库的通风系统应满足通风量、气流速度、气流方向、气流分布等设计条件。
5.2 空调系统
船舶干粮库的空调系统应满足空调负荷、温度、相对湿度等设计条件。
5.3 设备选型
船舶干粮库的通风、空调设备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并应具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
相关标准
GB 50034-2013 建筑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 50067-2017 船舶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T 19232-2011 船舶空气调节与通风设备技术条件
GB/T 19233-2011 船舶空气调节与通风设备检验规程
GB/T 19234-2011 船舶空气调节与通风设备安装、使用与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