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T 4369-2014
船艇用高速柴油机标定功率分级
发布时间:2014-05-06 实施时间:2014-10-01


船艇用高速柴油机是指用于船艇的高速柴油机,其功率范围一般在100kW以上。为了保证船艇用高速柴油机的性能和质量,需要对其进行标定功率分级。

本标准规定了船艇用高速柴油机的标定功率分为以下等级:

1. 一级标定功率:指在标准大气压下,柴油机的最大净功率。

2. 二级标定功率:指在标准大气压下,柴油机的最大净功率的90%。

3. 三级标定功率:指在标准大气压下,柴油机的最大净功率的80%。

4. 四级标定功率:指在标准大气压下,柴油机的最大净功率的70%。

5. 五级标定功率:指在标准大气压下,柴油机的最大净功率的60%。

本标准还规定了船艇用高速柴油机标定功率的误差要求。在标定功率范围内,误差应不大于±5%。同时,还规定了船艇用高速柴油机标定功率的稳定性要求。在标定功率范围内,功率稳定性应不大于±2%。

本标准的实施可以保证船艇用高速柴油机的性能和质量,提高船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相关标准:
1. GB/T 13032-2010 船用柴油机技术条件
2. GB/T 13033-2010 船用柴油机试验方法
3. GB/T 13034-2010 船用柴油机燃油喷射泵技术条件
4. GB/T 13035-2010 船用柴油机燃油喷射泵试验方法
5. GB/T 13036-2010 船用柴油机燃油喷射器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