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流电笛是船舶信号设备中的一种,用于发出警报信号。本标准适用于船舶上使用的直流电笛。
1. 技术要求
1.1 声音要求:直流电笛应当发出单一的、稳定的、持续的声音,声音应当清晰、响亮、易于辨认。
1.2 频率要求:直流电笛的频率应当在200Hz至1000Hz之间,频率偏差不得超过±1%。
1.3 声压级要求:直流电笛的声压级应当在110dB至120dB之间,声压级偏差不得超过±2dB。
1.4 电源要求:直流电笛应当使用船舶直流电源供电,电源电压应当在24V至220V之间,电源电压波动不得超过±10%。
1.5 防护等级要求:直流电笛应当符合IP56防护等级要求。
2. 试验方法
2.1 声音试验:在标准试验条件下,对直流电笛进行声音测试,测试结果应当符合技术要求。
2.2 频率试验:在标准试验条件下,对直流电笛进行频率测试,测试结果应当符合技术要求。
2.3 声压级试验:在标准试验条件下,对直流电笛进行声压级测试,测试结果应当符合技术要求。
2.4 电源试验:在标准试验条件下,对直流电笛进行电源测试,测试结果应当符合技术要求。
2.5 防护等级试验:对直流电笛进行防护等级测试,测试结果应当符合技术要求。
3. 检验规则和标志
3.1 直流电笛应当经过出厂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3.2 直流电笛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产品名称、型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出厂编号等信息。
3.3 直流电笛应当在产品上标明产品名称、型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出厂编号等信息。
4. 包装、运输、贮存
4.1 直流电笛应当采用适当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以保证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
4.2 直流电笛应当在运输过程中避免受到强烈的震动和碰撞。
4.3 直流电笛应当存放在干燥、通风、无腐蚀性气体的环境中,避免受到潮湿、高温、低温等影响。
相关标准
GB/T 3028-2012 船用声信号装置
GB/T 3029-2012 船用气鸣器
GB/T 3030-2012 船用电动喇叭
GB/T 3031-2012 船用手摇喇叭
GB/T 3032-2012 船用电动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