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T 8531-2017
船厂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程
发布时间:2017-04-12 实施时间:2017-10-01


船厂是制造船舶的重要场所,但其生产活动也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为了保护环境,减少船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本标准就是为了规范船厂环境影响评价的技术规程。

本标准规定了船厂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要求,包括评价的目的、原则、范围、对象、程序、方法、报告和结果的处理等。其中,评价的目的是为了评价船厂建设和生产活动对环境的影响,为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依据;评价的原则是科学性、公正性、可行性、透明度和参与性;评价的范围包括船厂建设前、建设中和建设后的环境影响评价;评价的对象包括船厂建设项目、生产活动和废弃物处理等;评价的程序包括评价的准备、评价的实施、评价的报告和评价的审批等;评价的方法包括定性分析、定量分析和综合评价等;评价的报告应包括评价的目的、范围、方法、结果和建议等;评价结果的处理包括评价结果的公示、反馈和监督等。

本标准还规定了船厂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包括环境基础状况、环境影响预测、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管理措施等。其中,环境基础状况包括环境质量、环境敏感性和环境承载力等;环境影响预测包括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生产活动对环境的影响和废弃物处理对环境的影响等;环境影响评价包括环境影响的评价方法、评价结果和评价结论等;环境保护措施包括环境保护设施、环境保护技术和环境保护管理等;环境管理措施包括环境监测、环境管理制度和环境应急预案等。

本标准还规定了船厂环境影响评价的报告内容和评价结果的处理方法。评价报告应包括评价的目的、范围、方法、结果和建议等;评价结果的处理包括评价结果的公示、反馈和监督等。

相关标准
GB/T 17147-1997 环境影响评价术语
GB/T 18883-200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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