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卧式烟管辅锅炉。
二、技术要求
1.锅炉的设计、制造、检验应符合《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GB 150)的规定。
2.锅炉的型式、规格、主要技术参数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3.锅炉的材料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应有材质证明文件。
4.锅炉的制造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应有制造许可证明文件。
5.锅炉的安装、调试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应有安装许可证明文件。
6.锅炉的使用、维护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应有使用、维护许可证明文件。
三、试验方法
1.锅炉的水压试验应符合《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GB 150)的规定。
2.锅炉的气密性试验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3.锅炉的安全附件的试验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四、检验规则
1.锅炉的检验应符合《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GB 150)的规定。
2.锅炉的检验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
3.锅炉的检验应有检验报告。
五、标志
1.锅炉应在明显位置标明以下内容:
(1)制造单位名称、地址、电话号码;
(2)锅炉型式、规格、出厂编号;
(3)制造日期、出厂日期;
(4)设计压力、工作压力、设计温度、工作温度;
(5)材料、材质证明文件编号;
(6)制造许可证明文件编号;
(7)安装许可证明文件编号;
(8)使用、维护许可证明文件编号。
2.锅炉的标志应清晰、不易脱落。
六、包装、运输和贮存
1.锅炉的包装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2.锅炉的运输应符合《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GB 150)的规定。
3.锅炉的贮存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相关标准
GB 150-2011 锅炉压力容器
GB/T 16508-2013 锅炉水质化学监测规程
GB/T 10180-2015 锅炉和压力容器焊接质量评定
GB/T 10181-2015 锅炉和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
GB/T 10182-2015 锅炉和压力容器焊接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