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 1087.2-1988
船舶轮机钳工修理工时定额 中、高速柴油机
发布时间:1988-07-26 实施时间:1988-11-01
船舶轮机钳工修理工时定额是指在规定的条件下,对船舶轮机进行钳工修理所需的工时数。本标准主要针对中、高速柴油机的钳工修理工时定额进行规定。
本标准规定了中、高速柴油机的钳工修理工时定额的内容和要求,包括以下方面:
1. 工作内容:包括拆卸、清洗、检查、修理、组装等工作内容。
2. 工作条件:包括工作环境、工作设备、工作人员等方面的要求。
3. 工作量:包括工作量的计算方法、工作量的单位等方面的要求。
4. 工时定额:包括工时定额的计算方法、工时定额的单位等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的编制和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
1. 本标准应与相关标准相衔接,确保工时定额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本标准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更新,确保工时定额的及时性和适用性。
3. 本标准应在编制和使用过程中,注重安全、环保和节能等方面的要求。
4. 本标准应在编制和使用过程中,注重质量和效益等方面的要求。
相关标准
1. CB/T 3765-1996 船舶轮机钳工修理工时定额 低速柴油机
2. CB/T 3766-1996 船舶轮机钳工修理工时定额 涡轮增压器
3. CB/T 3767-1996 船舶轮机钳工修理工时定额 柴油机燃油喷射泵
4. CB/T 3768-1996 船舶轮机钳工修理工时定额 柴油机润滑油泵
5. CB/T 3769-1996 船舶轮机钳工修理工时定额 柴油机冷却水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