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 863-1976
雾航气笛自动控制器
发布时间:1976-01-01 实施时间:1977-01-01


雾航气笛是船舶在能见度低于2海里时,为了保障航行安全而使用的一种声音信号装置。在雾天或雨天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船舶需要通过发出特定的声音信号来告知其他船舶自己的位置和航行方向,以避免发生碰撞等事故。而雾航气笛自动控制器则是一种能够自动控制雾航气笛发声的装置,可以减轻船员的工作负担,提高航行安全性。

本标准规定了雾航气笛自动控制器的技术要求,包括外观、尺寸、工作电压、工作温度、声音频率、声音强度等方面的要求。其中,声音频率应符合国际海事组织的规定,声音强度应能够满足船舶在不同环境下的声音传播要求。

此外,本标准还规定了雾航气笛自动控制器的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在试验过程中,需要对雾航气笛自动控制器的各项性能进行测试,确保其符合标准要求。检验时,应注意检查雾航气笛自动控制器的外观、尺寸、电气性能、声音性能等方面的指标。

为了方便用户使用和管理,本标准还规定了雾航气笛自动控制器的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在标志方面,应在雾航气笛自动控制器上标注产品名称、型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等信息。在包装、运输和贮存方面,应注意防潮、防震、防晒等措施,确保产品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不受损坏。

本标准的实施,有助于提高雾航气笛自动控制器的质量和可靠性,保障船舶在低能见度情况下的航行安全。同时,也有助于推动雾航气笛自动控制器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发展,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相关标准
- GB/T 3028-2012 船用气笛
- GB/T 17883-1999 船用声学信号装置
- GB/T 191-2008 包装通用术语
- GB/T 2423.1-2008 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A:低温试验
- GB/T 2423.2-2008 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B:高温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