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修理企业是指从事船舶修理、维护、改装等业务的企业。为了保证船舶修理企业的生产能力和质量水平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的要求,CB/T 3001-2020 船舶修理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制定了以下基本要求和评价方法。
1. 生产条件的基本要求
船舶修理企业应具备以下生产条件:
(1)具备船舶修理、维护、改装等业务所需的场地、设备、工具和人员;
(2)具备船舶修理、维护、改装等业务所需的技术和管理能力;
(3)具备船舶修理、维护、改装等业务所需的安全保障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
2. 生产条件的评价方法
船舶修理企业的生产条件评价应包括以下内容:
(1)场地和设备的评价:包括场地的面积、地面硬度、设备的数量、种类、规格和状态等;
(2)人员的评价:包括人员的数量、专业技能、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等;
(3)技术和管理能力的评价:包括技术和管理人员的数量、专业技能、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等;
(4)安全保障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的评价:包括安全保障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等。
3. 生产条件的管理要求
船舶修理企业应建立健全生产条件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场地和设备的管理:包括设备的维护保养、更新换代和安全使用等;
(2)人员的管理:包括人员的培训、考核、激励和管理等;
(3)技术和管理能力的管理:包括技术和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激励和管理等;
(4)安全保障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的管理:包括安全保障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的制定、执行和监督等。
4. 生产条件的评价标准
船舶修理企业的生产条件评价应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评价:
(1)场地和设备的评价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的要求;
(2)人员的评价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的要求;
(3)技术和管理能力的评价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的要求;
(4)安全保障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的评价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的要求。
相关标准
GB/T 19001-2016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24001-2016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GB/T 19022-2016 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导则
GB/T 24003-2014 环境管理体系审核导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