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T 4520-2022
船舶行业企业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2-04-24 实施时间:2022-10-01
船舶行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其工作环境和工作内容都存在一定的危险性和不确定性。为了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船舶行业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对职工的职业健康状况进行全面、准确的记录和管理。
本标准规定了船舶行业企业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包括档案的组成、建档、保存、利用和销毁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档案的组成
船舶行业企业职业卫生档案应包括职业健康监测记录、职业病诊断证明、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职业卫生培训记录、职业卫生事故记录等内容。
2.建档
船舶行业企业应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对职工的职业健康状况进行全面、准确的记录和管理。建档时应注明职工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种、工作岗位、职业健康状况等信息。
3.保存
船舶行业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职业卫生档案进行保存。职业卫生档案的保存期限为职工离岗后5年,职业病患者的职业卫生档案应保存至其死亡或者痊愈后5年。
4.利用
船舶行业企业应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对职业卫生档案进行利用。职业卫生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保密原则,不得泄露职工的个人隐私信息。
5.销毁
职业卫生档案的销毁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职业卫生档案的销毁应在保证职业卫生档案保存期限内进行,销毁时应注明销毁日期、销毁人员、销毁方式等信息。
相关标准
GB/T 18833-2018 职业卫生检测规范
GB/T 18834-2018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规范
GB/T 18835-2018 职业卫生监护规范
GB/T 18836-2018 职业卫生管理规范
GB/T 18837-2018 职业卫生培训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