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行业企业作业现场消防器材配备要求是为了保障船舶行业企业作业现场的消防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而制定的。本标准适用于船舶行业企业作业现场的消防器材配备。
1. 一般要求
1.1 消防器材应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进行选型、采购和配备。
1.2 消防器材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使用。
1.3 消防器材应放置在易于取用、明显标识的位置,不得被遮挡或阻挡。
1.4 消防器材应定期进行演练和培训,确保人员熟练掌握使用方法。
2. 消防器材的配备要求
2.1 灭火器的配备
2.1.1 灭火器应根据作业现场的火灾危险性、火灾规模和火源特点进行选型和配备。
2.1.2 灭火器应按照规定的数量和类型进行配备,不得少于规定的数量和类型。
2.1.3 灭火器应放置在易于取用、明显标识的位置,不得被遮挡或阻挡。
2.1.4 灭火器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使用。
2.2 消防水源的配备
2.2.1 消防水源应根据作业现场的火灾危险性、火灾规模和火源特点进行选型和配备。
2.2.2 消防水源应按照规定的数量和类型进行配备,不得少于规定的数量和类型。
2.2.3 消防水源应放置在易于取用、明显标识的位置,不得被遮挡或阻挡。
2.2.4 消防水源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使用。
2.3 火灾报警器的配备
2.3.1 火灾报警器应根据作业现场的火灾危险性、火灾规模和火源特点进行选型和配备。
2.3.2 火灾报警器应按照规定的数量和类型进行配备,不得少于规定的数量和类型。
2.3.3 火灾报警器应放置在易于取用、明显标识的位置,不得被遮挡或阻挡。
2.3.4 火灾报警器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使用。
2.4 疏散指示标志的配备
2.4.1 疏散指示标志应根据作业现场的特点进行选型和配备。
2.4.2 疏散指示标志应按照规定的数量和类型进行配备,不得少于规定的数量和类型。
2.4.3 疏散指示标志应放置在易于识别、明显标识的位置,不得被遮挡或阻挡。
2.4.4 疏散指示标志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使用。
相关标准
GB 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40-2019 消防设施设计规范
GB 50222-2017 建筑消防设计规范
GB 17945-2010 消防器材维护和保养规范
GB 18451.1-2015 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