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C 1066-2008
建筑防水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发布时间:2008-02-01 实施时间:2008-07-01


建筑防水涂料是一种用于建筑物防水的涂料,其主要作用是防止水分渗透到建筑物内部,从而保护建筑物的结构和内部设施。然而,一些建筑防水涂料中可能含有一些有害物质,这些有害物质可能会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因此,为了保障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需要对建筑防水涂料中的有害物质进行限量。

根据JC 1066-2008标准,建筑防水涂料中的有害物质限量如下:

1. 铅:不得超过90mg/kg;
2. 汞:不得超过1mg/kg;
3. 镉:不得超过75mg/kg;
4. 六价铬:不得超过60mg/kg;
5. 多溴联苯:不得超过0.1mg/kg;
6. 多溴二苯醚:不得超过0.1mg/kg。

以上限量值均为建筑防水涂料中有害物质的总量。

此外,JC 1066-2008标准还规定了建筑防水涂料中其他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如苯、甲苯、二甲苯、氯乙烯、三氯乙烯等。这些有害物质的限量值也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建筑防水涂料中有害物质的限量是保障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的重要措施。建筑防水涂料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JC 1066-2008标准的要求进行生产,确保产品符合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建筑施工单位在选用建筑防水涂料时,应选择符合JC 1066-2008标准的产品,以保障施工质量和人体健康。

相关标准
GB 18581-2020 建筑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18582-2017 建筑防水材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T 23985-2009 建筑涂料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
GB/T 9755-2001 建筑涂料中铅、镉、铬、汞含量的测定
GB/T 23986-2009 建筑涂料中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含量的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