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C/T 170-2012
E玻璃纤维布
发布时间:2012-12-28 实施时间:2013-06-01


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E玻璃纤维布。

二、规定
2.1 技术要求
E玻璃纤维布应符合下列技术要求:
(1)纤维玻璃含量不低于98%;
(2)质量稳定,无明显的破损、松散、脱落、污染等缺陷;
(3)表面光滑,无明显的毛刺、破洞、疵点等缺陷;
(4)重量误差不大于±5%;
(5)宽度误差不大于±3mm;
(6)长度误差不大于±0.5%。

2.2 试验方法
E玻璃纤维布的试验方法应符合下列要求:
(1)纤维玻璃含量的测定:按照GB/T 2918.1-1998的规定进行;
(2)重量误差的测定:按照GB/T 2918.2-1998的规定进行;
(3)宽度误差的测定:按照GB/T 2918.3-1998的规定进行;
(4)长度误差的测定:按照GB/T 2918.4-1998的规定进行。

2.3 标志
E玻璃纤维布的包装上应标明下列内容:
(1)生产厂家的名称、商标或标识;
(2)产品名称、型号或规格;
(3)生产日期或批号;
(4)净重或长度;
(5)执行的标准号。

2.4 包装
E玻璃纤维布应采用适当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以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完好无损。包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包装材料应无污染、无异味、无损伤;
(2)包装应牢固、密封、防潮、防尘、防震、防压;
(3)包装标志应清晰、醒目、不易脱落。

2.5 运输
E玻璃纤维布的运输应符合下列要求:
(1)运输前应进行包装检查,确保包装完好无损;
(2)运输过程中应防止受潮、受热、受压、受挤压、受震动等;
(3)运输过程中应避免与有害物质接触。

相关标准
GB/T 2918.1-1998 玻璃纤维及其制品 玻璃纤维含量的测定
GB/T 2918.2-1998 玻璃纤维及其制品 重量误差的测定
GB/T 2918.3-1998 玻璃纤维及其制品 宽度误差的测定
GB/T 2918.4-1998 玻璃纤维及其制品 长度误差的测定
GB/T 2918.5-1998 玻璃纤维及其制品 厚度误差的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