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羟基磷灰石类陶瓷中钾、镁、钠、锶、锌、砷、镉、汞、铅、氟、氯的测定。
2.引用标准
GB/T 601-2007 化学试剂 化学分析用试剂的纯度标志和一般技术要求
GB/T 6682-2008 分析化学实验室水质规范
GB/T 8170-2008 数值舍入规则及其在计算中的应用
GB/T 13078-2007 粉末冶金材料 化学分析方法
GB/T 20161-2006 粉末冶金材料 化学分析方法
3.试剂和仪器设备
3.1 试剂
详见GB/T 601-2007和GB/T 13078-2007。
3.2 仪器设备
3.2.1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
3.2.2 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仪(GFAAS)
3.2.3 紫外分光光度计(UV-Vis)
3.2.4 恒温振荡器
3.2.5 电子天平
3.2.6 恒温水浴器
3.2.7 恒温槽
3.2.8 离心机
3.2.9 超声波清洗器
4.样品的制备
4.1 取样
样品应当符合GB/T 13078-2007中的规定。
4.2 样品的制备
样品的制备应当符合GB/T 13078-2007中的规定。
5.测定方法
5.1 钾、镁、钠、锶、锌的测定
采用ICP-MS法测定,详见GB/T 20161-2006。
5.2 砷、镉、汞、铅的测定
采用GFAAS法测定,详见GB/T 13078-2007。
5.3 氟、氯的测定
采用紫外分光光度计法测定,详见GB/T 13078-2007。
6.结果的计算
6.1 钾、镁、钠、锶、锌的计算
计算公式详见GB/T 20161-2006。
6.2 砷、镉、汞、铅的计算
计算公式详见GB/T 13078-2007。
6.3 氟、氯的计算
计算公式详见GB/T 13078-2007。
7.质量控制
7.1 平行样品
应当采用平行样品进行质量控制。
7.2 标准物质
应当采用标准物质进行质量控制。
7.3 仪器空白
应当进行仪器空白的测定。
8.报告
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8.1 样品的名称、编号、来源、取样日期、制备日期等信息;
8.2 测定结果及其计算方法;
8.3 质量控制的结果;
8.4 分析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法;
8.5 分析人员的签名。
相关标准
JC/T 2247-2014 羟基磷灰石类陶瓷 化学分析方法
GB/T 13078-2007 粉末冶金材料 化学分析方法
GB/T 20161-2006 粉末冶金材料 化学分析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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