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C 465-1992
水泥工业用预热器分解炉系统装备技术条件
发布时间:1992-02-26 实施时间:1992-10-01
水泥工业是国民经济中重要的基础性产业之一,预热器分解炉系统是水泥生产过程中的重要设备。为了保证水泥生产的质量和效率,必须对预热器分解炉系统的装备技术进行规范和标准化。本标准就是为了满足这一需求而制定的。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水泥工业用预热器分解炉系统的装备技术。
2.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中使用的术语和定义参照GB/T 191。
3.技术要求
3.1 预热器
预热器应采用高效节能的新型材料,具有良好的耐高温、耐腐蚀性能,能够满足水泥生产的要求。预热器的结构应合理,易于维护和清洗。
3.2 分解炉
分解炉应采用高效节能的新型材料,具有良好的耐高温、耐腐蚀性能,能够满足水泥生产的要求。分解炉的结构应合理,易于维护和清洗。
3.3 烟气处理设备
烟气处理设备应采用高效节能的新型材料,具有良好的耐高温、耐腐蚀性能,能够满足水泥生产的要求。烟气处理设备的结构应合理,易于维护和清洗。
3.4 电气控制设备
电气控制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能够满足水泥生产的要求。电气控制设备的结构应合理,易于维护和操作。
4.检验方法
4.1 预热器、分解炉、烟气处理设备的检验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4.2 电气控制设备的检验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相关标准
- GB/T 191-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术语分类和代码》
- GB/T 3785-2010 《工业自动化仪表和控制系统通用术语》
- GB/T 50016-2014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GB/T 50081-2002 《建筑工程用水泥》
- GB/T 50229-2014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