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C/T 2368-2016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净化罐
发布时间:2016-07-11 实施时间:2017-01-01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净化罐是一种用于储存、输送和处理化学品、污水、废水等液体的设备。该标准适用于制造和使用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净化罐的企业和单位。

一、分类
根据使用条件和结构形式,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净化罐分为以下几类:
1. 常压罐
2. 负压罐
3. 高压罐
4. 真空罐
5. 立式罐
6. 卧式罐

二、要求
1. 材料:罐体和罐盖应采用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造,其材料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2. 结构:罐体和罐盖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能够承受设计条件下的内外压力和温度变化。
3. 连接:罐体和罐盖之间的连接应采用密封可靠的螺栓连接或者其他可靠的连接方式。
4. 内衬:罐体内壁应采用耐腐蚀的内衬材料,以保证罐体的耐腐蚀性能。
5. 防腐:罐体和罐盖应采用防腐措施,以保证罐体的耐腐蚀性能。
6. 操作:罐体应设置操作孔、检修孔、排放孔等,以方便操作和维护。

三、试验方法
1. 外观检查:检查罐体和罐盖的表面是否平整、无裂纹、无气泡、无明显变形等。
2. 尺寸检查:检查罐体和罐盖的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 强度试验:对罐体和罐盖进行内压试验和外压试验,以检验其强度和刚度。
4. 密封试验:对罐体和罐盖进行密封试验,以检验其密封性能。
5. 耐腐蚀试验:对罐体和罐盖进行耐腐蚀试验,以检验其耐腐蚀性能。

四、检验规则
1. 检验应按照本标准的要求进行。
2. 检验合格的罐体和罐盖应进行标志和包装。
3. 检验不合格的罐体和罐盖应进行处理或者退货。

五、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1. 标志:应在罐体和罐盖上标明产品名称、型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使用条件等信息。
2. 包装:应采用适当的包装材料,以保证产品的完好无损。
3. 运输:应采用适当的运输方式,以保证产品的安全运输。
4. 贮存:应在干燥、通风、无腐蚀性气体和阳光直射的地方存放,以保证产品的质量。

相关标准
GB/T 14746-2006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
GB/T 19519-2004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化学设备
GB/T 21238-2007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化学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 21239-2007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化学设备防腐涂层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 21240-2007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化学设备耐腐蚀性能试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