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材料及构件在使用过程中,会受到各种环境因素的影响,如气候、温度、湿度、盐雾等。为了保证建筑材料及构件的质量和使用寿命,需要进行盐雾/干/湿循环暴露加速试验。本标准旨在规定建筑材料及构件盐雾/干/湿循环暴露加速试验的方法和要求,以便对建筑材料及构件的耐久性进行评估。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符合以下要求:
1. 盐雾试验箱:应符合GB/T 2423.17-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第17节:盐雾试验》的要求。
2. 干湿循环试验箱:应符合GB/T 2423.1-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第1节:通用试验方法》的要求。
3. 试验室:应符合GB/T 2423.1-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第1节:通用试验方法》的要求。
试验方法
试验方法应符合以下要求:
1. 盐雾试验:试验温度为35℃±2℃,试验时间为24h、48h、72h、96h、120h、240h、360h、480h、600h、720h、840h、960h、1080h、1200h、1320h、1440h。试验液为3.5%NaCl水溶液,喷雾量为1~2ml/80cm²/h。
2. 干循环试验:试验温度为(25±2)℃,相对湿度为(50±5)%,试验时间为24h、48h、72h、96h、120h、240h、360h、480h、600h、720h、840h、960h、1080h、1200h、1320h、1440h。
3. 湿循环试验:试验温度为(40±2)℃,相对湿度为(95±5)%,试验时间为24h、48h、72h、96h、120h、240h、360h、480h、600h、720h、840h、960h、1080h、1200h、1320h、1440h。
试验结果的评定
试验结果应符合以下要求:
1. 盐雾试验:试验结束后,应对试验样品进行外观检查和质量评定。外观检查应包括试验样品表面的腐蚀、氧化、变色、剥落等情况。质量评定应根据试验样品的使用要求和试验结果进行评定。
2. 干循环试验和湿循环试验:试验结束后,应对试验样品进行外观检查和质量评定。外观检查应包括试验样品表面的龟裂、变形、开裂、脱落等情况。质量评定应根据试验样品的使用要求和试验结果进行评定。
试验报告的编制
试验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 试验目的和范围。
2. 试验设备和试验方法。
3. 试验样品的标识和试验条件。
4. 试验结果的记录和评定。
5. 结论和建议。
相关标准
GB/T 2423.1-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第1节:通用试验方法
GB/T 2423.17-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第17节:盐雾试验
GB/T 10125-2012 金属材料和涂层 人工气候老化试验 盐雾试验
GB/T 1865-2009 塑料 人工气候老化试验 盐雾试验
GB/T 14522-1993 涂料和清漆 耐盐雾腐蚀试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