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 326-2005
水利水电工程物探规程
发布时间:2005-08-15 实施时间:2005-11-01


一、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物探工作,包括水库、水电站、引水渠、输水管道、泵站、堤防、河道、水文测站等水利水电工程的物探工作。

二、探测技术
1.探测方法
物探工作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探测目的选择合适的探测方法,包括地震勘探、电法勘探、磁法勘探、重力勘探、电磁法勘探、地电阻率勘探、地热勘探等。

2.探测仪器
物探工作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探测仪器,探测仪器应具有稳定性、精度高、抗干扰能力强等特点。

3.探测参数
物探工作应根据探测方法和探测目的选择合适的探测参数,包括探测频率、探测距离、探测深度等。

三、数据处理
1.数据采集
物探工作应按照规定的采样频率和采样时间采集数据,采集的数据应具有连续性和完整性。

2.数据处理
物探数据应进行质量控制和处理,包括数据去噪、数据滤波、数据校正等。

3.数据解释
物探数据应进行解释,包括数据反演、数据成像、数据分析等。

四、质量控制
1.质量控制要求
物探工作应按照质量控制要求进行,包括探测仪器的校准、数据采集的质量控制、数据处理的质量控制等。

2.质量控制标准
物探工作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质量控制,包括探测仪器的校准标准、数据采集的质量控制标准、数据处理的质量控制标准等。

相关标准
GB/T 17854-1999 水利水电工程物探数据处理规范
GB/T 17855-1999 水利水电工程物探数据解释规范
GB/T 17856-1999 水利水电工程物探质量控制规范
GB/T 17857-1999 水利水电工程物探报告编制规范
GB/T 17858-1999 水利水电工程物探勘探设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