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 187-1996
水质采样技术规程
发布时间:1997-02-13 实施时间:1997-05-01
水质采样是水环境监测的重要环节之一,其质量直接影响到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了规范水质采样工作,保证采样质量,本标准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定。
1. 基本原则
水质采样应遵循以下原则:
(1)采样应具有代表性;
(2)采样应避免污染;
(3)采样应准确、可靠。
2. 采样方法
水质采样方法应根据监测目的、水体特性、采样器具和采样现场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选择合适的采样方法。常用的采样方法有:自由流采样法、定量采样法、深水采样法、表层采样法等。
3. 采样器具
采样器具应符合以下要求:
(1)采样器具应具有代表性;
(2)采样器具应避免污染;
(3)采样器具应易于清洗和消毒。
4. 采样现场的要求
采样现场应符合以下要求:
(1)采样现场应选在水体代表性好、水流稳定的地点;
(2)采样现场应避免污染;
(3)采样现场应具备必要的安全措施。
5. 采样容器的要求
采样容器应符合以下要求:
(1)采样容器应具有代表性;
(2)采样容器应避免污染;
(3)采样容器应具备必要的密封性和耐腐蚀性。
6. 采样时的注意事项
采样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采样前应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
(2)采样时应避免污染;
(3)采样时应注意安全。
7. 采样后的处理和保存
采样后应及时进行处理和保存,具体要求如下:
(1)采样后应立即进行必要的处理;
(2)采样后应及时送样或保存;
(3)采样后应注意样品的标识和记录。
相关标准
GB 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T 5750-2018 水质标准采样方法
GB/T 5751-2006 水质标准样品制备方法
GB/T 5752-2018 水质标准分析方法
GB/T 5753-2018 水质标准质量控制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