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 223-2008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发布时间:2008-03-03 实施时间:2008-06-03


SL 223-2008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验收的基本原则和要求:验收应当遵循公正、科学、严谨、及时的原则,验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验收应当全面、细致、深入、客观。

2. 验收的程序和内容:验收程序包括前期准备、验收组织、验收实施、验收报告等环节。验收内容包括工程设计、施工质量、工程安全、环境保护、工程经济等方面。

3. 验收的技术标准和指标:验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包括工程设计标准、施工质量标准、工程安全标准、环境保护标准、工程经济标准等方面。

4. 验收的组织和实施:验收应当由验收机构组织实施,验收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验收应当按照验收程序和内容进行,验收应当全面、细致、深入、客观。

5. 验收的结果和处理:验收结果应当根据验收标准和指标进行评定,验收结果应当及时反馈给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验收结果应当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定、工程验收备案等方面的依据。

6. 验收的监督和管理:验收应当受到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工程建设,验收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验收,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验收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相关标准
GB 50268-2018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69-2018 水利水电工程设计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70-2018 水利水电工程竣工验收规范
GB 50271-2018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报告编制规范
GB 50272-2018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机构资质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