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 203-1997
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发布时间:1997-08-04 实施时间:1997-10-01


水工建筑物是指用于水利工程的各种建筑物,包括水库大坝、水电站、船闸、渠道、水泵站等。由于水工建筑物通常建造在地震带上,地震对其安全性能的影响非常大。因此,水工建筑物的抗震设计至关重要。

SL 203-1997《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规定了水工建筑物的抗震设计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设计基本要求:水工建筑物的抗震设计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保证在地震发生时不发生倒塌、破坏等严重事故。

2. 设计地震动力学参数:根据水工建筑物所在地区的地震烈度和地震波特征,确定设计地震动力学参数,包括地震作用时间历程、地震峰值加速度、地震峰值速度等。

3. 结构设计:水工建筑物的结构设计应考虑地震作用下的受力情况,采用合理的结构形式和材料,保证结构的稳定性和抗震性能。

4. 设备和管道设计:水工建筑物的设备和管道设计应考虑地震作用下的受力情况,采用合理的支撑和固定方式,保证设备和管道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5. 抗震设防状况评定:对已建成的水工建筑物进行抗震设防状况评定,确定其抗震能力和安全性能,提出加固和改造建议。

SL 203-1997《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的实施,对于保障水工建筑物在地震发生时的安全性能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该标准也为水工建筑物的抗震设计提供了科学的依据和指导。

相关标准
GB 50011-2010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 50223-2017 水利水电工程建筑物设计规范
GB 50268-2018 水工建筑物加固设计规范
GB 50269-2018 水工建筑物改造设计规范
GB 50330-2013 水工建筑物地震安全评价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