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水资源的日益紧缺,再生水作为一种可再生的水资源,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再生水是指经过处理后,可以再次用于工业、农业、市政等领域的水资源。然而,再生水的水质安全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为了保障再生水的水质安全,国家制定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水质标准》(SL 368-2006)。
该标准规定了再生水的水质指标和限值,包括生物学指标、化学指标、放射性指标和微生物指标等。其中,生物学指标包括化学需氧量(COD)、生化需氧量(BOD5)、总氮、总磷等;化学指标包括pH值、氨氮、氟化物、硫酸盐等;放射性指标包括放射性核素的含量;微生物指标包括大肠菌群、致病菌等。这些指标和限值的制定,旨在保障再生水的安全、卫生和可靠性,使其可以安全地用于各种领域。
除了水质指标和限值,该标准还规定了再生水的处理工艺和设备要求。例如,要求采用生物处理、深度处理等多种处理工艺,以确保再生水的水质符合标准要求。同时,还规定了处理设备的选型、运行和维护要求,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处理效果。
此外,该标准还规定了再生水的监测和管理要求。要求对再生水进行定期监测,以确保其水质符合标准要求。同时,还要求建立再生水的管理制度,包括水源保护、水质监测、应急预案等方面,以确保再生水的安全和可靠性。
总之,SL 368-2006是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一项重要标准,旨在保障再生水的水质安全,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利用。该标准的实施,将有助于推动再生水的发展和应用,为解决水资源短缺问题提供有力支持。
相关标准
1. GB/T 18920-2002 污水再生利用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2. GB/T 18919-2002 污水再生利用水质
3. GB/T 18918-2002 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
4. GB/T 18917-2002 污水再生利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5. GB/T 18916-2002 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运行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