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工程是指为防止水土流失、保护土地资源、改善生态环境而采取的一系列工程措施。水土保持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是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的重要文件,是工程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之一。本标准的制定旨在规范水土保持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保证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益。
1.基本要求
水土保持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具有可行性、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工程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技术方案、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方面的情况。
2.内容
水土保持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2)工程建设的技术方案;
(3)工程建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
(4)工程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
(5)工程建设的施工组织设计;
(6)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措施;
(7)工程建设的质量保证措施;
(8)工程建设的监理和验收措施;
(9)其他必要的内容。
3.格式
水土保持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应当采用A4纸张,左右边距不小于25mm,上下边距不小于20mm。报告应当分章节、分段落、分条款,每个章节、段落、条款应当有明确的标题。报告应当注明编制单位、编制人员、报告日期等信息。
4.技术要求
水土保持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应当符合以下技术要求:
(1)报告应当具有可读性和易懂性;
(2)报告应当具有逻辑性和条理性;
(3)报告应当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
(4)报告应当具有可操作性和可实施性。
5.审查和批准程序
水土保持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应当经过编制单位的审查和批准,然后报送有关主管部门审查和批准。审查和批准程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
相关标准
GB 50883-2013 水土保持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009-2012 建筑结构设计规范
GB 50205-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14-2015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评价规范
GB 50223-2017 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