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T 200-1997
水利系统政务信息编码规则与代码(一)
发布时间:1997-08-22 实施时间:1997-11-01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政务信息化建设已成为各行各业的重要任务。水利系统作为国家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政务信息化建设也日益受到重视。为了规范水利系统政务信息的编码规则与代码,提高信息化建设的效率和质量,本标准应运而生。

编制原则
本标准的编制原则是以国家标准为基础,结合水利系统的特点和需求,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和规范,经过广泛的调研和讨论,制定出适合水利系统的政务信息编码规则与代码。

编码规则
本标准采用阿拉伯数字和字母的组合方式,以数字为主,字母为辅,编制水利系统政务信息编码。

编码结构
水利系统政务信息编码由12位数字和字母组成,其中前6位为行政区划代码,后6位为水利系统内部编码。

编码内容
水利系统政务信息编码包括行政区划代码和水利系统内部编码两部分。

行政区划代码是指国家统一的行政区划划分代码,由国家统计局制定和发布。水利系统内部编码是指水利系统内部对各项工作进行分类和编码的一套标准编码体系,包括水利工程、水资源、水文水资源、水利科研、水利管理等方面的编码。

编码方法
水利系统政务信息编码的编制方法是按照编码规则和编码结构,根据编码内容进行编制。具体方法是先确定行政区划代码,再根据水利系统内部编码进行编制。

编码管理
水利系统政务信息编码的管理由水利部门负责,具体包括编码的发布、维护、更新和使用等方面的管理。

相关标准
GB/T 2260-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 12406-2008 水文水资源编码规则与代码
GB/T 12407-2008 水利工程编码规则与代码
GB/T 12408-2008 水利科研编码规则与代码
GB/T 12409-2008 水利管理编码规则与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