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T 185-1997
超声波测深仪
发布时间:1997-11-12 实施时间:1998-01-01


超声波测深仪是一种用于测量液体深度的仪器。本标准适用于超声波测深仪的设计、制造和检验。

1. 技术要求
1.1 基本要求
超声波测深仪应具有以下基本要求:
(1)测量范围:0~20m;
(2)测量误差:不大于±0.2%;
(3)分辨率:不大于1mm;
(4)输出信号:4~20mA或0~10V;
(5)工作电源:220VAC或24VDC。

1.2 结构要求
超声波测深仪应具有以下结构要求:
(1)测量探头应具有防腐蚀、耐高温、耐低温、耐压力等性能;
(2)仪表外壳应具有防水、防尘、防腐蚀等性能;
(3)仪表应具有自动温度补偿功能。

1.3 性能要求
超声波测深仪应具有以下性能要求:
(1)稳定性:长期稳定性应不差于±0.1%;
(2)重复性:重复性应不差于±0.1%;
(3)线性度:线性度应不差于±0.2%;
(4)抗干扰能力:应具有一定的抗干扰能力。

2. 检验方法
2.1 外观检验
超声波测深仪应外观无损伤、无锈蚀、无变形、无松动、无漏水、无漏电等缺陷。

2.2 功能检验
超声波测深仪应能正常工作,测量误差应符合技术要求。

2.3 环境适应性检验
超声波测深仪应在不同环境条件下进行适应性检验,如温度、湿度、电磁干扰等。

3.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3.1 标志
超声波测深仪应在外包装上标明以下内容:
(1)产品名称、型号、规格;
(2)生产厂家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3)生产日期、批号。

3.2 包装
超声波测深仪应采用适当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以保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

3.3 运输
超声波测深仪应在运输过程中避免受到震动、碰撞等影响,以保证产品的完好性。

3.4 贮存
超声波测深仪应在干燥、通风、无腐蚀性气体的环境中存放,避免受到阳光直射、高温、潮湿等影响。

相关标准
GB/T 191-2008 包装通用术语
GB/T 2828.1-2012 采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比例抽样计划的程序
GB/T 2829-2002 采样检验程序第2部分:抽样表的使用
GB/T 13384-2008 电磁兼容性通用规范
GB/T 17626.2-2006 电磁兼容性(EMC)试验技术标准 静电放电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