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 510-2011
灌排泵站机电设备报废标准
发布时间:2011-02-17 实施时间:2011-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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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排泵站机电设备是灌溉工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设备,其正常运行对于保障农业生产和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具有重要意义。然而,随着设备的老化和使用寿命的到来,机电设备的性能和安全性将会受到影响,为了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人员的安全,需要对机电设备进行报废处理。
本标准规定了灌排泵站机电设备的报废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1. 报废条件
机电设备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即可被视为报废:
(1)设备已经达到设计寿命;
(2)设备的性能和安全性无法满足工程要求;
(3)设备的维修费用超过设备的残值;
(4)设备的技术性能已经落后,无法满足工程的需要。
2. 报废程序
(1)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对机电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定设备是否需要报废;
(2)设备管理部门应当编制机电设备报废计划,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
(3)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对机电设备进行拍卖或者处置,或者将其作为废旧物资进行处理。
3. 报废处理
(1)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对机电设备进行拍卖或者处置,或者将其作为废旧物资进行处理;
(2)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对机电设备进行拆解和清理,将有价值的零部件进行回收利用;
(3)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对机电设备进行环保处理,确保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相关标准:
GB/T 191-2008 包装通用术语
GB/T 2828.1-2012 采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计划取样程序
GB/T 2829-2002 采样检验程序与表观检验程序的抽样方法
GB/T 2900.1-2008 机械振动 测量和评价 第1部分:一般原则
GB/T 2900.2-2008 机械振动 测量和评价 第2部分:连续振动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