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 505-2011
水文设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
发布时间:2011-01-25 实施时间:2011-04-25


水文设施工程是指为了解决水资源利用、水环境保护、防洪排涝等问题而建设的各种水利工程。水文设施工程可行性研究是水文设施工程建设前必须进行的一项工作,其目的是评价工程建设的可行性,为工程建设提供科学依据。本标准规定了水文设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基本要求、内容和格式,以及报告评审的程序和要求。

一、报告编制的基本要求
1. 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研究结果,不得夸大或隐瞒事实。
2. 报告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
3. 报告应当具有可读性和可操作性,内容应当简明扼要、重点突出。
4. 报告应当具有科学性和可靠性,研究方法应当合理、科学、可行。
5. 报告应当具有可比性和可复制性,研究结果应当具有普适性和推广性。

二、报告编制的内容和格式
1. 报告封面:应当包括报告名称、编制单位、编制时间、报告编号等信息。
2. 报告摘要:应当简要概述研究目的、研究方法、研究结果和建议等内容。
3. 报告正文:应当包括研究背景、研究目的、研究方法、研究结果、建议等内容。
4. 报告附录:应当包括研究数据、图表、文献等内容。
5. 报告参考文献:应当列出研究过程中所引用的文献。

三、报告评审的程序和要求
1. 报告评审应当由专业人员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进行。
2. 报告评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进行。
3. 报告评审应当注重研究方法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研究结果的可靠性和推广性。
4. 报告评审应当注重研究建议的可行性和实用性,以及对环境和社会的影响。
5. 报告评审应当注重报告的可读性和可操作性,以及对报告格式和内容的规范性要求。

相关标准
GB 50898-2013 水利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范
GB 50268-2018 水利工程设计规范
GB 50269-2018 水利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70-2018 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 50271-2018 水利工程工程验收规范